关于印发辽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4-02-28 企业新闻        来源:皇族rng官网

  《辽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4﹞26号),设立辽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挂辽阳市外事办公室、辽阳市侨务办公室牌子,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投资总额1亿美元(不含1亿美元)以下的属于《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增资、合同、章程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市)区。

  2.“一带一路”战略的政策研究,谋划“一带一路”战略的工作思路、规划、措施等。

  3.联系有关部门贯彻“一带一路”战略相关事宜,推动“一带一路”重点项目的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的策略、方针、政策和法律和法规;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及涉外法规,拟订全市外事工作规划和外事规定;拟定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

  (三)拟定全市对外经贸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对外开放、对外经济合作综合管理工作;指导促进外资项目发展;参与拟订全市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负责对全市开发区及园区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四)拟定全市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和配额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的协调和管理工作;推进全市加工贸易的发展;推动出口基地的建设发展。

  (五)指导全市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负责全市服务贸易的统计和管理,研究、推广新贸易方式;审报出口品牌,推进出口认证;管理全市技术进出口、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

  (六)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多边、双边经贸政策;协调处理我市对外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组织管理我市在国内外举办外经贸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等的各种对外经济贸易活动。

  (七)协调、指导全市进出口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以及产业损害调查与处理等相关工作。

  (八)按权限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市级权限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重大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情况;指导全市利用外资的投资促进工作。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和管理全市境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协调、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负责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的实施和接受国际经济援助的管理。

  (十一)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市外事工作;协调我市重大外事、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要涉外事务。

  (十二)承办市级领导出访和邀请国外有关人员来访的具体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全市因公出国(境)事项;协调指导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事项;办理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函电及其他业务。

  (十三)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外宾接待工作。

  (十四)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我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拟订授予外国人员为我市“荣誉市民”有关事宜。

  (十五)负责领事服务工作;参与全市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协调、指导涉外案件的处理工作;协调和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及我市的突发事件,保护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全市涉外突发事件。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我市涉及香港、澳门有关事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全市因公赴香港、澳门事项。

  (十七)管理全市侨务工作;负责对华侨、海外华人、港澳同胞重点人物和重点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负责对华侨、海外华人、港澳同胞的技术、人才、捐赠、宣传、文化等管理工作;管理华侨回国安置和港澳同胞回我市定居工作;办理归侨身份证工作;办理华侨、华人、归侨、侨眷身份认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财务、劳资、国有资产、车辆、接待、保密、保卫等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起草对外经贸工作综合文字材料;组织调查研究全市外经贸领域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全市外经贸发展计划、年度工作目标和统计信息的汇总、信息报送和发布。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综合管理,调查分析全市外商投资公司制作经营情况;参与拟定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履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合同、章程情况;负责全市外商直接投资专项统计与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未来的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拟定全市外商直接投资的指标任务,并进行全方位检查、通报;负责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联合申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工作;负责外国人士来辽与公司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邀请函办理工作。

  参与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规划及相关扶持政策;负责公民出境就业和对外承包工程管理;负责设立境外投资企业核准或备案申报工作;承办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认证申报;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承担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劳务人员培训;实施对外经济援助和接受国际经济援助的管理;负责全市外经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工作,编制全市技术进出口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技术进出口合同和国际招标;管理全市技术、成套设备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组织、协调技术贸易的交流活动;负责全市外经贸科技发展、技术进步与信息化、标准化等工作;加强“一带一路”战略的政策研究,谋划“一带一路”战略的工作思路、规划、措施等;协调、联系有关部门单位贯彻“一带一路”战略相关事宜,推动“一带一路”重点项目的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对外贸易的法律和法规和具体政策;拟定并执行全市进出口贸易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综合管理和统计工作;拟定全市外贸出口指标计划,并进行全方位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市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和配额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进出口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以及产业损害调查与处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进出口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外贸企业政策法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出口自主品牌、商标注册及产品认证的审查和申报工作;负责国家、省级、市级有关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等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服务贸易相关统计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电产品和加工贸易进出口规划及政策;负责协调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招标工作;协调解决全市加工贸易运行中的问题;负责加工贸易商品监管工作。

  负责全市对外招商引资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分析境外及港台地区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产业体系调整动态和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动向,参与拟定全市吸引外资规划及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对境外重大招商活动、项目跟踪落实,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处和驻外机构的联络及来访团组接待工作;组织策划境外及港台地区的招商引资活动;做好境外及港台地区来访经贸团组的项目对接工作,推进与我市双边经贸关系。

  负责受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协调有关科室按期限完成审核、核准、审批工作;统一送达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

  负责县(市)区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增资、变更(总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审批工作的指导、监督,并打印批准证书;负责限额以下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审批工作;负责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合同)及合同改变、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的审批和加工贸易核销备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加工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进出口动态分析、调研工作;承担地方性涉外经济法规、行政执法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负责拟定全市开拓国际市场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负责制订全市对外贸易展销洽谈活动的规则;负责组织、指导企业参加国内和国外贸易展销会、洽谈会;为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展洽会争取扶持政策和资金补贴;负责组织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市场采购贸易。

  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出国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拟订我市有关出国审批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按规定审核审批全市因公出国、因公赴港澳团组事项;协调、指导因公出国(境)人员办理护照和签证事项;承办外国人来本地访问的签证函电及其他领事服务业务;指导出国人员教育;检查有关部门、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工作中出现的重要违纪事件;参与全市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协调、指导涉外案件处理工作;协调和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及我市的突发事件,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及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参与处置全市涉外突发事件;保护境外我市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及中外合资企业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承担外国专家邀请函的办理工作;配合外国专家、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我市聘请的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进行审定和管理。

  负责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各国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拟订我市礼宾接待规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派遣交流团组工作;负责我市对外国人开放地区的呈报工作;负责外宾参观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发展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友好合作伙伴关系,配合相关的单位开展对外经济、社会、科学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政策、法规;负责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在我市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的安置工作及安置经费的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贫困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负责审核认定华侨、归侨、侨眷身份,办理《归侨身份证》;协助办理华人、华侨、归侨子女国内接受教育有关工作;指导社区侨务工作;负责侨务信访工作;负责与海外重点侨界人士、侨团的联系,接待华侨、海外华人及港澳同胞,开展侨务考察、联谊、智力引进及文化交流活动;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开展和协调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工作联系及业务往来;负责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捐赠物资事项的管理工作。

  负责本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组织、宣传、政务公开、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写对外宣传计划和资料;负责管理和接待来我市采访的外国新闻媒体、外国记者;收集、分析、呈报重要信息;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外事、侨务干部的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群团工作;承办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本系统政风、行风纠风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政审工作。

  辽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机关行政编制41名。其中:局长职数1名、党委专职副书记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3名、工会主席职数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一)辽阳市对外开放办公室设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行政编制4名,设对外开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数1名(正处级)、对外开放办公室副主任职数2名(正科级)。负责制定辽阳市对外开放鼓励投资政策并组织有关部门落实;负责研究提出对外开

  放软环境建设的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申办、上报工作和加强与省外经贸厅的联系与沟通;负责承办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辽阳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设在辽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行政编制1名,设对外友协秘书长职数1名(正科级)。负责辽阳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