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住证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时间:2024-02-08 部委央企        来源:皇族rng官网

  外地户口在重庆工作和生活,需要办理重庆居住证。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或认定为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且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或者企业、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

  3.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注:对未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市外来渝居住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居住登记满半年,补办居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七)在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

  (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或者连续就读条件的证明材料。(三者选一种即可)

  1.登记满半年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权证明等产权证明文件原件;

  2.签订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并载有房屋产权人或者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2.在我市满半年且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由我市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出具的在本单位工作满半年的证明材料或者有效工作证件等。

  申请人提供由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出具的本人在校就读满半年的证明材料或者本人学生证等的,视为符合连续就读条件。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居住住所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合乎条件的,民警当场受理并出具《暂住登记凭证》。

  登记满半年(如1月1日登记,则同年6月30日(含)满半年),向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提交申办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申办材料来审验并核发居住证。

  4.需要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合乎条件的发放居住证,不合乎条件的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立的暂住人口登记窗口或登记站(点)申报暂住登记。

  办理时限: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可以当场制作发放;对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指的是暂住登记满半年之后)内制作发放。

  工本费: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住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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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重庆办理身份证需要多久时间吗?别着急,小编为你整理了重庆办理身份证的相关信息,下面让我们共同来看看吧!

  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庆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配偶,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职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具体办理内容详见正文。

  重庆市居住证办理分两步走,符合申领条件的当场发证,第一步是办理暂住登记,第二步是携带相关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详见正文。

  重庆暂住证是办理居住证过程中产生的一个居住登记证明,现已不称暂住证。办理居住证,首先要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满半年之后,才能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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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证。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人像照片(电子照、纸质照均可)、载有详细居住房屋地址门楼号牌的材料等。

  重庆市北碚区健康证办理地点有北碚区中医院、北碚区妇幼保健院、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北碚区东阳医院等,详见正文。

  重庆市身份证自助办理机周末可以办理,但是如首次办理需要指纹,仍需去派出所前台办理。详见正文。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正式身份证办理时得到的凭单、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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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地户口在重庆工作和生活,需要办理重庆居住证。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或认定为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注:对未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市外来渝居住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居住登记满半年,补办居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1.登记满半年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权证明等产权证明文件原件;

  申请人提供由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出具的本人在校就读满半年的证明材料或者本人学生证等的,视为符合连续就读条件。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居住住所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合乎条件的,民警当场受理并出具《暂住登记凭证》。

  登记满半年(如1月1日登记,则同年6月30日(含)满半年),向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提交申办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申办材料来审验并核发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