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4-03-02 部委央企        来源:皇族rng官网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省直部门和市(州)的外事业务工作。

  (二)拟订全省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订外事工作规划以及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核报批在川举行国际会议的有关事宜,牵头协调全省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动。

  (三)按照外交部授权管理外国驻川领事机构,统筹协调管理我省各部门(单位)与外国驻川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审核办理应邀来川外国人的签证、通知、函电及其他领事业务。

  (四)负责接待来我省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和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及其相关的礼宾事宜,负责邀请外国相当于我国副省级以上人员来访的审核报批事宜。

  (五)负责管理全省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省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

  (六)负责在川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来川外国记者在我省采访及外国记者的管理工作。

  (七)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川活动和省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工作,参与处理中国公民在国外和港澳地区的安全保护事宜及外国人在川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全省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

  (八)承担全省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川邀请报批及接待工作。

  (九)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参与处理涉及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指导全省外事系统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一)根据中央总体外交和我省对外开放的实际要,做好重要高层外宾来川访问的接待和礼宾工作,做好西博会的政要邀请和接待工作,通过高层互访促进四川对外开放,逐步推动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四川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继续推进港澳特区政府参与我省灾后重建援助项目的实施,严格援助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工作,做好竣工决算、项目验收和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协调工作。同时,继续扩大、深化我省与港澳特区的交流合作,建立川港澳长期合作机制。

  (三)逐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和服务,全力推进电子护照的颁发和使用。

  (四)统筹协调管理我省各部门(单位)与外国驻川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推进外国来川设立领事机构,切实做好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领事认证、外国人来华邀请和签证的办理工作,逐渐完备我省对外交往平台建设,畅通对外交流渠道。

  (五)继续加强国际友城工作,推进省级、市州与国外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及友好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推介四川,促进我省各层面多领域与国外的交往与合作。

  (六)做好外事为民的相关工作,为全省企业和事业单位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提供服务,立即处理中国公民在国外的安全保护事宜,及时发布赴海外的安全预警信息。

  2012年省外办收入预算总额为3521.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78.65万元,事业单位营收125.37万元,另外的收入102.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5.27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2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883.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34.49万元,医疗卫生58.71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04万元,额外支出107.02万元。

  省外办部门预算安排支出,大多数都用在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作、完成职能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对外交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外办机关、省友协等机构正常运作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外办机关、省友协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职能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大多数都用在省外办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职能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最重要的包含:外宾接待专项任务、川港澳交流专项任务、港澳援建项目监管任务、友城交往专项任务、颁发因公护照(通行证)和代办签证任务、外国领事机构管理任务、中国公民海外安全保护等专项任务。

  (三)医疗卫生。大多数都用在省外办机关及下属单位依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单位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省外办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的相关标准为职工缴纳单位应缴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相关附件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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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统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1年决算和2012年预算情况的说明

  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四川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也是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以下简称省外办)。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重点方向,省外办编制了2012年度部门预算,现具体说明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省直部门和市(州)的外事业务工作。

  (二)拟订全省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订外事工作规划以及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核报批在川举行国际会议的有关事宜,牵头协调全省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动。

  (三)按照外交部授权管理外国驻川领事机构,统筹协调管理我省各部门(单位)与外国驻川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审核办理应邀来川外国人的签证、通知、函电及其他领事业务。

  (四)负责接待来我省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和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及其相关的礼宾事宜,负责邀请外国相当于我国副省级以上人员来访的审核报批事宜。

  (五)负责管理全省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省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

  (六)负责在川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来川外国记者在我省采访及外国记者的管理工作。

  (七)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川活动和省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工作,参与处理中国公民在国外和港澳地区的安全保护事宜及外国人在川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全省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

  (八)承担全省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川邀请报批及接待工作。

  (九)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参与处理涉及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指导全省外事系统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一)根据中央总体外交和我省对外开放的实际需要,做好重要高层外宾来川访问的接待和礼宾工作,做好西博会的政要邀请和接待工作,通过高层互访促进四川对外开放,进一步推动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提高四川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继续推进港澳特区政府参与我省灾后重建援助项目的实施,严格援助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工作,做好竣工决算、项目验收和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协调工作。同时,继续扩大、深化我省与港澳特区的交流合作,建立川港澳长期合作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和服务,全力推进电子护照的颁发和使用。

  (四)统筹协调管理我省各部门(单位)与外国驻川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推进外国来川设立领事机构,切实做好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领事认证、外国人来华邀请和签证的办理工作,不断完善我省对外交往平台建设,畅通对外交流渠道。

  (五)继续加强国际友城工作,推进省级、市州与国外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及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推介四川,促进我省各层面多领域与国外的交往与合作。

  (六)做好外事为民的相关工作,为全省企事业单位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提供服务,及时处理中国公民在国外的安全保护事宜,及时发布赴海外的安全预警信息。

  2012年省外办收入预算总额为3521.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78.6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5.37万元,其他收入102.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5.27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2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883.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34.49万元,医疗卫生58.71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04万元,其他支出107.02万元。

  省外办部门预算安排支出,大多数都用在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职能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对外交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外办机关、省友协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外办机关、省友协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职能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省外办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职能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外宾接待专项任务、川港澳交流专项任务、港澳援建项目监管任务、友城交往专项任务、颁发因公护照(通行证)和代办签证任务、外国领事机构管理任务、中国公民海外安全保护等专项任务。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省外办机关及下属单位依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单位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省外办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的相关标准为职工缴纳单位应缴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