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知识QA

时间:2024-01-27 出入境边防检查        来源:皇族rng官网

  什么是领事?不清楚领事安排有哪些?领事维护又是什么?下文为一些有关领事方面的知识的Q&A。

  答:领事是由一国政府根据同另一国政府达到的协议,派驻对方国家的特定城市,在必定区域内维护本国国家和本国公民的权力和利益的政府代表。

  答:根据《维也纳领事联络公约》,领事职衔包含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和领事代理人等。在我国详细实践中,对外差遣的领事官员有总领事、副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和领事随员。

  答:根据《维也纳领事联络公约》,领馆分为总领事馆、领事馆、副领事馆和领事代理处。在实践中,各国基本不建立副领事馆。

  答:领馆辖区(也称领区)是指为领事安排履行领事职务而设定的区域。每个领事安排只能在其所管辖区内履行领事职权。这个辖区通常是两国在签署建立领事安排相关协议时承认的。

  (一)领馆一般只在承受国的领区内,履行各种由相关公约和法令所规则或依世界惯例所实施的领事职务;使馆在承受国中“代表差遣国”,处理与承受国间的悉数交际事务。

  (二)领馆一般只能与领区内的当地主管当局联络或处理交涉;使馆有权“与承受国政府处理交涉”。

  (三)领馆一般仅限于维护本馆辖区内的差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使馆维护承受国全境内的差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

  (四)领馆和使馆虽均有促进两国友爱联络的职务,但两者在性质和层次上有不同。

  (五)领事官员只要在必定条件下得准予承办交际事务,而交际代表可一起履行领事职务。

  答:领事维护是指差遣国的交际领事机关或领事官员,在世界法答应的范围内,在承受国维护差遣国的国家利益、本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以我国为例,当我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在驻在国遭到不法侵害时,我国驻外使领馆根据公认的世界法准则、有关世界公约、双边公约或协议以及我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令,反映有关要求,敦促驻在国当局依法公平、友爱、妥善地处理。领事维护还包含我驻外使领馆向我国公民或法人供给帮忙或帮忙的行为,如供给世界游览安全方面的信息、帮忙延聘律师和翻译、探视被拘押人员、帮忙撤离风险区域等。

  答: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具有我国国籍者,都可以遭到我国政府的领事维护。也就是说,只要是我国公民,无论是久居国外的华裔,仍是暂时出国的游览者;无论是我国内地居民,仍是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都是我国驻外使领馆供给领事维护的目标。

  (一)如所在国呈现严重突发事件危及您的人身安全,可以精确的经过状况,敦促所在国主管部门及时妥善处置,联络、和谐有关安排或安排供给救助。

  (二)如您在外国服刑或被拘留、拘捕,可以应您的要求或经您的赞同进行领事探视。

  (三)如您遭受意外事故无法与国内亲属联络,能帮忙将状况告诉您国内亲属。

  (四)如您因资产失窃等原因遭受暂时性经济困难,能帮忙您与国内亲朋联络,并为您接纳亲朋汇款等事宜供给主张。

  (五)如您在所在国与别人产生民事纠纷、触及刑事案件或突发疾病,可以应您的要求,供给当地法令服务安排、翻译安排和医疗安排等名单、联络方法,相关名单仅供参考,驻外使领馆不对名单中安排或人员的资质水平、专业才能、个人道德进行认可或承认,也不对个案处理结果承当职责。

  (六)如您需求寻觅在国外失踪的近亲属,可以向您供给有关寻觅途径和方法的信息。

  (七)可以精确的经过我国法令和法规,为丢失或未持有有用游览证件的我国公民签发相关游览证件。

  注:如无特别阐明,驻外使领馆展开的领事维护与帮忙作业不收取费用,但在您承受领事帮忙期间,您的食宿、交通、通讯、稳妥、医疗、诉讼、等费用应由您个人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