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2023年枣庄市外事服务中心正在招聘

时间:2023-09-20 外事办公室        来源:皇族rng官网

  枣庄市外事服务中心是枣庄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者如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时限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报考;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2023年枣庄市外事服务中心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要的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电子邮件名称格式为“急需紧缺报名:姓名+毕业学校”。邮件发送后应及时与报考单位做电话确认。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枣庄市外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3、全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该网的学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或使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一定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应依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检查工作,及时查看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核检查,确认审查结果,并以电话或邮箱形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接听电话或查询邮箱。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初审通过人员在专业测试的前两天内到枣庄市委外办进行现场审查。具体审查时间和地点依据情况另行通知。设定开考比例为1: 3。报名审查结束后,如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枣庄市外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3、全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该网的学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或使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本市已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聘的,报名时出具原单位销编相关材料;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附件5);

  5、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需填写《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需应聘者亲笔签字并加按手印;

  6、经本人签字的《2023年枣庄市外事服务中心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4)。

  按照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因考生个人问题导致的后果自负。

  本次考试设置外语专业测试,根据资格初审情况,采取面谈或笔试方式来进行。报考者在报名时选择英语、俄语、西班牙语其中一种语言作为测试语种,测试成绩达标(70分及以上)的进入面试范围。专业测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来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按照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组织考察。如成绩相同,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市委外办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做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最重要的包含考察人选是不是满足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联的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做,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枣庄市委外办、枣庄市人社局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