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职务简介

时间:2023-11-26 外事办公室        来源:皇族rng官网

   领事是政府派驻外国,维护本国利益,维护本国公民及法人合法权益的官员,驻外领事馆是其作业组织。驻外大使馆一般建立领事部,指使交际官员担任领事业务,或兼任领事官员。依据《维也纳领事联络条约》的规则,领事官员的责任最重要的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差遣国与承受国联络的开展。领事官员的重要责任之一便是要积极开展同领区内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络和友好往来;运用各种合法途径,广泛开展对外宣传作业,介绍本国在各方面的开展状况;选用全部合法手法查询承受国的经济、交易、科技、文明和教育等方面的状况,并向本国政府陈述。领事官员经过上述活动,增进本国与外国的相互了解,促进友好合作伙伴联络的开展。

   2.维护本国公民及法人的正当权益。公民享有本国领事维护的权力。当其正当权益如人身安全、产业权益等遭到侵略,或遭到轻视和不平等待遇时,领事官员应采纳全部必要办法加以维护,必要时进行交涉,包含要求惩凶、抱歉、补偿相应的丢失、避免事情再次发生和撤销无理办法等。本国公民若被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被掠夺自在,有权要求会晤领事官员或与之通讯。领事官员有权探视该公民。

   3.颁布护照和签证。领事官员为本国公民颁布、换发、补发身份证件。为前往或途经本国的外国人颁布签证。

   4.担任民事挂号员和证人。领事官员在民事和司法方面的职务一般包含承受有关国籍问题的请求、挂号本国公民的成婚、出世、逝世等。领事官员为本国公民出具在本国境内外运用的文书,为外国人出具在本国境内运用的文书,为外国人出具在本国境内运用的文书。认证本国和驻在国有关当局所颁布文书上的签字和印章,以便在运用时具有法律效力。

   5.领事职务还包含处理有关本国公民遗产的业务。转送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或履行嘱托查询书或代差遣国法院查询依据的委托书等。